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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餐饮场所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时间:2022-07-27 来源:

全市餐饮场所燃气用户:

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全市各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务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做好安全用气提醒如下: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发〔2022〕21号)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执法,全面排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必须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一律于7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处,不放过任何问题隐患、不放过任何非法违法行为;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餐饮场所,一律立即停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该追刑责的追究刑责;凡是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各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选择合法经营的燃气供应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加强企业员工燃气使用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及时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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