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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科蓝天”杯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的启事

时间:2022-06-01 来源: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作用,挖掘一批具有滕州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底蕴的原创作品,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中科蓝天”杯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滕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单位:滕州市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山东中科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

三、征集主题

本次作品征集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理想信念、诚信建设、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治建设、我们的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犬、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礼仪、传统美德、家风家训、生态文明、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移风易俗等内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与滕州历史文明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与群众欣赏习惯相契合。

四、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作品,不限地域、不限对象。鼓励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影视公司等单位、组织及个人踊跃参与投稿。

五、作品类型

1.平面类:原则上为组图,竖构图或横构图均可,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单幅作品3-5MB。

2.视频类:包括微视频、动漫、flash等,时长不超过60秒,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场,格式为MOV、MP4、AVI,画面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以上,码流不低于50Mbp,横屏。若有画外音一律使用普通话。

3.景观小品类:作品格式为JPG或JPE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幅作品不低于10MB。设计说明要求对设计作品进行文字介绍,包括作品名称、设计理念、尺寸、材质工艺、造价估算及适合环境条件等基本信息。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平面图、景观小品立面图、多方位效果图(含鸟瞰图)、夜景灯光效果图及其他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4.新媒体类:含H5、VR等,H5表现形式不限,VR作品时长在60秒以内。

六、作品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特点,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

2.参赛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平面类作品需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3.作品突出滕州历史文化元素,彰显滕州历史文化底蕴。

4.作品观点正确、导向鲜明、创意新颖、形象生动、构图简洁、色彩协调、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以简洁明了、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七、征集及评选程序

1.作品报送。参赛者须填写《“中科蓝天”杯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或到上善传媒App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大赛所有类别作品采用网上提交形式,发送到大赛邮箱,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机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附件为参赛作品、报名表。

报送邮箱:286042728@qq.com

咨询电话:13963222035

联系人:徐永静

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还,创作者做好底稿留存。

2.组织初评。本次征集的公益广告,由滕州市融媒体中心组织评审组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候选获奖作品。

3.组织复评。滕州市融媒体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获奖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4.奖项设置。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

(2)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

(3)景观小品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

(4)新媒体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缴付。

5.作品推广。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在适当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修改和使用,同步在滕州市融媒体中心各媒体播发,也将用于滕州市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在电视、画册、灯箱、显示屏、网络、手机客户端、户外广告、楼宇视频等各类媒体媒介无偿进行刊播。

八、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原创,作者需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禁止一稿多投。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其他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享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用于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等权利,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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