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1 来源: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文明交通是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优化城市交通秩序,不仅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事关广大群众交通出行安全和幸福指数提升的重要保障。根据创城指挥部要求,现就做好交通文明工作通知如下:

1.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落实“一盔一带”要求,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按照规定悬挂牌照,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应系安全带。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同时做好下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服务监管对象的教育引导工作。

2.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带动引导身边的亲人朋友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悬挂牌照、规范佩戴头盔,遵法出行,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不各行其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交通行为,杜绝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陋习。

3.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品等方式,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继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市教体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召开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并带动家长严格遵守交通出行法律法规。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要组织全市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配合交通警察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打造文明通行、文明骑行、文明礼让的优质交通环境。市文明办要积极配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好不文明交通行为信息定期精准推送和联合劝诫活动,扎实推动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的提升,对各单位出现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除向各责任单位及时推送并督促落实劝诫措施外,要在全市通报,并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的申报、复核依据,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分享到: 
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