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专项整治的通告
滕综执通字〔2022〕1号
为规范城市停车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环境,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开展车辆违法停放、违法占道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放行为;
2.占道修车、售车、洗车等违法占道行为;
3.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区域长期停放的无主车辆。
二、整治范围
红荷大道以南,春藤路以北,荆泉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含以上道路)以及高铁站区域。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长效管理。
四、整治措施
1.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查处等措施;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2.规范治理占道修车、售车、洗车等占道经营行为,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对无主车辆依法拖移,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后,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置;
4.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尽划原则不断加强城区停车位供给;加快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
5.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