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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2-02-28 来源:市司法局

根据《枣庄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枣法委发〔2021〕9号)《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室字〔2015〕19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省内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的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成绩突出。  

(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7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工作,身体健康。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滕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或滕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sfj/)下载《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经政审考察后,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入选人员名单将通过滕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和滕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聘任为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聘期为三年。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解除聘任关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 3月7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508室,

联系人:孙 琳 魏士润;电话:0632-5553521,

邮编:277500;邮箱:gfk5553521@zz.shandong.cn。


附件:第四届滕州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滕州市司法局

2022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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