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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退回补充调查、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调查人员出庭等意见依法办理。第九条 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可以依法提请组织人事、公安、国家安全、移民管理、审计、统计......
发布时间:2025.06.03
调查、取证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文字记录:(一)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制作询问笔录等文书;(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文书;(三)现场检查(勘验)等,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四)抽样的,应制作抽查取样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
发布时间:2024.04.01
也成为办案双方共同思考的问题。“借助地方纪委监委在房产、工商、税务等方面的大数据优势,驻署纪检监察组和海关纪检机构可以获得重要数据查询、证据材料调取等方面的便捷支持。另一方面,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海关单位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在出入境管理、进出口业务数据查询等方面为地方......
发布时间:2022.04.06
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退回补充调查、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调查人员出庭等意见依法办理。 第九条 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可以依法提请组织人事、公安、国家安全、审计、统计、市......
发布时间:2022.01.14
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退回补充调查、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调查人员出庭等意见依法办理。 第九条 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可以依法提请组织人事、公安、国家安全、审计、统计......
发布时间:2021.09.23
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应当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配合,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退回补充调查、排除非法证据、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调查人员出庭等意见依法办理。 第九条 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可以依法提请公安、国家安全、审计、统计、市场监......
发布时间:2021.05.18
第四十二条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0.06.21
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第四章监察权限 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9.07.19
不便搬运、保存或者取得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将原物封存并拍照录像或者调取原件副本、复印件;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调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四十七条......
发布时间:2019.07.19
证据链。 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隐匿、损毁、篡改、伪造证据。 第三十三条 暂扣、封存......
发布时间:201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