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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明材料。 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026年1月14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
发布时间:2026.01.20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晓璐的提请,于2026年1月13日决定任命:魏 锋为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学焱为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局长;丁加水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冯英华为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被列为战略任务之首并作出系统部署。“安全”,从这一个年度高频词可以得见谋划之道。2025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这也是开年后首次政治局集体学习。“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
发布时间:2026.01.04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滕州市人民法院院长何艳真的提请,于2025年12月31日任命:张培恩为滕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高 琦为滕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侯代华为滕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现予公告。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2.31
有效证明材料。 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25年12月18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
发布时间:2025.12.26
他义务。 第四章 行政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民事纠纷当事人申请进行行政调解,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组织行政调解。第十九条申请行政调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双方当事人;(二)与申请行政调解的民事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发布时间:2025.12.02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晓璐的提请,于2025年11月28日决定任命:何涛为滕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现予公告。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1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5.11.28
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位可以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就科技成果归属、转移转化和收益等进行协商约定。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梯次结构布局合理的数字经济创新平......
发布时间:2025.11.20
由市住建中心审核;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市住建中心,办理退房手续,腾退住房,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费用。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住房市场价租金,应控制在市场价租金的70%。租金标准由市发改部门会同财政......
发布时间:2025.11.11
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办理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派生定密的,应当根据所执行、办理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第二十条国家......
发布时间: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