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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9号)等有关规定,定于2022年3月8日—3月30日开展滕州市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核验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
发布时间:2022.03.11
系稳定 1.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延迟复工等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发布时间:2020.02.02
通知如下: 一、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
发布时间: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