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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滕州市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6.03.03
索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图文并茂的宣传挂图,让群众点开手机就能学习医保政策法规,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政策信息1200余篇,利用晚间休息时间开展微信直播90期,每期线上答疑1500余起,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医保法治知识。聚焦宣传重点,围绕年度参保缴费......
发布时间:2026.02.27
材料、接受调查询问,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资料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891269)。本责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你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特此公告。滕州市......
发布时间:2026.02.27
材料、接受调查询问,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资料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891269)。本责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你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特此公告。滕州市......
发布时间:2026.02.27
处以1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12000元行政处罚。本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知人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发布时间:2026.02.27
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机关联系开具电子缴款告知单,根据告知单缴纳罚款(联系电话:5891269,5516294)。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2.27
月的财务凭证;6、全体职工2023年4月-2024年10月的考勤表及工资表;7、关于投诉人王赐水、张冉、沈娟娟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
发布时间:2026.02.27
2500余人次,线上解答群众咨询千余条,相关做法上报市级、省级典型案例并予以推广。同时,持续做强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滕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医保政策信息1065条,累计关注用户36197人。在滕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54条,全年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01篇,信息采用量在枣......
发布时间:2026.02.27
咨询区和零工服务专区等功能区域,企业现场宣讲招聘需求,求职者与企业面对面沟通,高效匹配心仪岗位;线上依托“枣工快递”小程序、滕州招聘网同步发布,求职者足不出户即可“云选岗”、在线咨询,实现就业机会一键触达。招聘会启动后,全市“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将进入密集开展阶段。市人社部门将......
发布时间:2026.02.25
燃放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在烟花爆竹店铺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区域违规燃放行为。要强化舆论引导和安全宣传。严格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滚动播出烟花爆竹事故警示和安全提示,教育引导群众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要眼睛向......
发布时间:202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