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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筑牢安全稳定防线,近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级索执法片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伊始,监狱驻所工作人员对参加活动的矫正对象逐一核查了定位手机携带及“在矫通”APP签到情况。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矫正对象重温了《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报到、请销假、信息化......
发布时间:2026.03.09
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活动由司法所所长邢超主持,滕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郑在旭,枣庄监狱派驻警察孙伟,司法所副所长张明明参加,社区矫正对象130余人聆听教育。活动伊始,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警张明明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定位监管等情况,对遵守监管规......
发布时间:2026.02.12
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如两名入党介绍人都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当改期。如一名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但在会前已将发展对象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发布时间:2026.02.06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讨论接收本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若发展对象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发布时间:2026.02.02
为筑牢节日安全稳定法治防线,1月29日,龙阳司法所组织开展春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镇40余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龙阳派出所、龙阳司法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活动由龙阳司法所所长邱皓然主持。活动中,龙阳派出所吴金良警官结合近期辖区治安典型案例,深入剖......
发布时间:2026.01.30
违规违法及再犯罪行为发生,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1月27日,大坞司法所联合大坞派出所组织开展春节前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此次活动。活动伊始,大坞司法所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核查定位手机,在矫通签到情况,并公示周期考核结果,同时通告全体矫正对象在春节期......
发布时间:2026.01.30
法所组织辖区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以“强化身份意识,严守监管红线,重拾生活信心”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荆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130余人参加活动。首先,荆河司法所副所长张明明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的整体表现进行了通报,对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表现良好的对象给予了肯定,同时对......
发布时间:2026.01.06
正工作中基础性、关键性作用,12月1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联合青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父母大学”课堂。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参加活动。本期“父母大学”课堂聚焦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中存在的教育方式偏差、监护责任缺位、亲子沟通不畅等突出问题,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
发布时间:2025.12.03
发展对象是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的情况如何,这是党组织决定是否讨论其入党的依据之一。因此,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前,原则上发展对象都应参加党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近期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的,党组织要安排其参加以后的短期集中培训。这期间,党组织可安排他们......
发布时间:2025.11.12
滕州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新入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暨心理健康团辅活动,为其系上法律“安全绳”。社区矫正工作科全体人员、2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监护人参加活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法治教育讲座,姜屯片区负责人韩超结合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讲解社区矫正期间罪犯再犯......
发布时间:202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