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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71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71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27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3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3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27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42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42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13
董洋洋受伤不是工伤,提供不是工伤的有效证明材料。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26年1月30日......
发布时间:2026.02.05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65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65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05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1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1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05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61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61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2.05
立登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
发布时间:2026.01.30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16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16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23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15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15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