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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026年1月14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留存。......
发布时间:2026.01.20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0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0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14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86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86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14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79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79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14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42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42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12.26
在未依法为职工侯振宗办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依法为职工侯振宗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于本......
发布时间:2025.12.26
年8月4日,经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并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远端骨折。杜洪海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
发布时间:2025.12.26
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25年12月18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留存。......
发布时间:2025.12.26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50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50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12.19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38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338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