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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推动国资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市冠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对国资监管、投融资、产权股权转让、国有资源资产整合、项目建设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三是持续强化合规管理。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打造投决委决策监督、纪委书记纪检......
发布时间:2026.01.08
五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但不得重复开支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五十八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第五十九条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
发布时间:2025.05.30
资为主、政府依法予以补助,或者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供水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拍卖、租赁或者转让等形式进行产权改革,所得收入应在区(市)水利(务)、财政、审计、国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设立专户,用于当地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第十九条 ......
发布时间:2025.05.30
资为主、政府依法予以补助,或者以股份制形式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供水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拍卖、租赁或者转让等形式进行产权改革,所得收入应当用于当地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第十八条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
发布时间:2025.05.30
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五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发布时间:2025.04.27
第三中学出租、出借资产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第五十八条 滕州市第三中学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滕州市第三中学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
发布时间:2025.04.23
有独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上缴的利润;(二)股息红利收入,即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三)产权转让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四)清算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
发布时间:2024.12.10
有独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上缴的利润;(二)股息红利收入,即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三)产权转让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四)清算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
发布时间:2024.10.30
有独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上缴的利润;(二)股息红利收入,即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三)产权转让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四)清算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
发布时间:2024.10.30
有独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上缴的利润;(二)股息红利收入,即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三)产权转让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市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转让收入;(四)清算收入,即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
发布时间: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