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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规范用语:经过复核,我们认为您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决定予以采纳;经过复核,我们认为您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不成立,决定不予采纳。 第十九条 宣告处罚决定规范用语:XX同志(职务),您(单位)XX行为,已违反了XX法律(法规、规章)第X条......
发布时间:2022.08.15
为联合惩戒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先向联合惩戒发起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发起部门及时审查,理由成立的,应予纠正;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向有关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起部门应同时在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将处理结果推送......
发布时间:20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