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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建城〔2015〕31号),省住建厅、卫计委、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鲁建城字〔2015〕19号),并参照济南、青岛、济宁、烟台、临沂等地市出台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出《滕州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了卫计、住建、公安、物价等......
发布时间:201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