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条 用时0.015秒
设计院等局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划转为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市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按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规定,暂不划转市国资监管局管理,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目前,纳入统一监管的市属国有一级企业11家。2019年,市......
发布时间:2020.05.31
监管局统一监管。对市国资监管局出资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理顺管理关系,由市国资监管局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原隶属于各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和经济实体,凡有净资产、能正常经营的,整体划转至市国资监管局直接监管或作为二、三级公司分级监管。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管人事的要求,同步移交企业领导......
发布时间:2018.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