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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二、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二)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滕州市......
发布时间:2025.11.19
真:06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邮政编码:277599 办公时间:8:30-......
发布时间:2025.04.29
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5.04.15
真:06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邮政编码:277599 办公时间:8:30-12......
发布时间:2025.04.15
真:06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邮政编码:277599办公时间:8:30-12:00 ......
发布时间:2025.04.15
《条例》第31条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二)应当......
发布时间:2025.04.15
真:06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邮政编码:277599 办公时间:8:......
发布时间:2025.04.15
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 邮政编码:2......
发布时间:2025.04.15
真:06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邮政编码:277599 办公时间:8:......
发布时间:2025.04.15
32-5597558电子信箱:tzzwgk@zz.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滕州市司法局405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99 ......
发布时间: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