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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制度化运行。3.推进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实现“闲置小院复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鼓励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
发布时间:2025.02.26
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7.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滨湖自然资源所1.承担滨湖镇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改变用途、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租赁、国有企业改革作价出资或入股、集体建设用地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等的辅助工作。参与推动滨湖......
发布时间:2024.12.11
规范化、制度化运行。3.推进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实现“闲置小院复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4.鼓励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
发布时间:2024.09.23
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
发布时间:2024.09.12
计划并指导实施。(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房屋......
发布时间:2023.11.16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 65 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6 市自然资源局 乡(镇......
发布时间:2023.06.02
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64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市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
发布时间:2023.05.31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滕政发〔2020〕18号) 70 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1 市自然资源局 乡(镇......
发布时间:2022.09.09
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等国有股权变动。 (六)企业国有股权或净值1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处置(包括企业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转让)。 (七)企业单笔1000万元以上重大融资事项。 (八)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办法、分配方案。 (九)企业......
发布时间:2022.09.09
外的子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申请破产等国有股权变动。(六)企业国有股权或净值1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处置(包括企业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转让)。(七)企业单笔1000万元以上重大融资事项。(八)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办法、分配方案。(九)企业及其子企业购置......
发布时间:202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