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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出台养老金待遇计发过渡办法后,再重新核定待遇,多退少补。请死亡企业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亲属到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务中心签订承诺书,办理预发手续,并保管好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预发银行账号,先按临时标准领取,届时配合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在职去世办理地点:人才市场二楼......
发布时间:2019.10.14
核算,退休工资就不能按时发放。 为保障退休人员在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市决定从2019年4月起,对2019年1月份起已经审批完毕的退休人员,开始按月陆续预发生活费。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达后,再按照核算的待遇予以补足。预发生活费具体标准为企业900元/月,机关事业2000元/月。 ......
发布时间: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