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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要件。鉴于系同一行为触犯两种罪名,成立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王某挪用公款行为符合......
发布时间:2025.07.31
额“收益”不是来源于市场,而是甲职务行为的对价。二、甲和丙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第一,根据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
发布时间:2025.07.21
依法不开展审查,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对中试项目立项出具意见。二、鼓励中试项目成果转化。鼓励高质量化工中试项目在本地建设,并在枣庄就地转化和产业化。按照法律法规对企业中试项目存疑问题提供解释说明,及时了解企业合理诉求,配合相关部门形成统一意见,促进中试项目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5.07.21
明确,有条不紊地为每一辆电动车进行全面“体检”,从刹车系统、轮胎磨损情况、电路连接到电池性能,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调试。师傅们耐心地向居民解释发现的问题,并迅速开展维修工作。免费更换了一些诸如保险丝、螺丝等易损配件,确保电动车能够安全行驶。在维修过程中,志愿者还不忘向居民普及夏日......
发布时间:2025.07.14
搭建业务工作群,健全事业单位监管联络员制度,确定3名“值班员”实行“日间轮班”制度,深入开展“线上服务”“远程指导”,对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耐心准确的解释,做到疑难“一次解”、业务“一次办”,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证照业务“一窗办”。在原有办事服务窗口的基础上,优化......
发布时间:2025.07.09
即甲通过乙在丙处获取工程项目;后一行为是变现商业机会行为,即将工程转包给丁,收取“转包费”。“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确,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
发布时间:2025.06.30
独收受丙所送财物,价值共计217万元,乙虽未直接收受但对此知情并实际参与财物的保管及使用。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甲、乙互为特定......
发布时间:2025.06.11
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需要特别注意,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果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
发布时间:2025.06.03
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2.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
发布时间:2025.05.30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受贿犯罪需要离职前的“事先约定”要件。最后,根据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发布时间: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