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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承诺期限。)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九、救济渠道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十、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科室:综合法规科;投诉电话:0632-5502160;信函投诉: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A0529房间。十一、办公电话、地址......
发布时间:2025.08.18
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邮箱投诉:tzjcdd@zz.shandong.cn(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5.07.22
件投诉:滕州市政务中心A416房间邮件投诉:tzkjzh@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5.07.21
2-5512066 信函投诉:(邮寄地址) 学院中路2516号(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5.07.21
行政争议和解中心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成立,具体负责辖区内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形成了府院联动、协同发力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送至和解中心调解。和解中心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确定调解时间、地点,并通知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和解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9
议审前和解中心,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成立,具体负责辖区内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形成了府院联动、协同发力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送至和解中心调解。和解中心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确定调解时间、地点,并通知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和解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8
会第六次会议指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其中,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居于首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推进市场准入法治化;民营经济促进法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规......
发布时间:2025.07.07
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4〕第17号),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92936.08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6.17
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5.30
应对复杂申请的处置能力。三、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要求 第三阶段,滕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总结点评,分享了近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案例,强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注意事项,从而最大限度避免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警醒意识,提高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视程......
发布时间:202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