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306条 用时0.017秒
“一排底线”,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体推进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统筹抓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文化遗产保护和环境修复治理、“散乱污”企业和无证违规养......
发布时间:2025.11.14
责任,深刻认识做好河湖管护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巡河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要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
发布时间:2025.11.11
响大小,分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三类,具体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划分。以《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为核心,同时涉及《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明确了环保基本国策、生态保护红线及违法排污的严厉处罚。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04
洁取暖、全域治尘“两清一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砖瓦窑、石英石等产业集群整治,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全力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要聚焦水污染治理短板精准施策,加快推动城区雨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人工湿地和镇街污水处理厂运维机制,全面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要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
发布时间:2025.09.22
个镇21个村,岸线全长55千米,湖域面积60平方千米。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南四湖流域水质安全为核心,深入开展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系统治理、精准管控,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我市成立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建立健......
发布时间:2025.08.15
化发展引领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科室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滕州市高度重视滕州-邹城环境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与邹城市协同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合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一、健全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发布时间:2025.07.22
标为重点,系统治理、精准管控,积极推动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我局积极推动新薛河(十字河)流域官桥段生态修复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库,2025年暂未申请到中央专项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因此目前未进行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对于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联合有......
发布时间:2025.07.22
本《实施方案》,为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巩固提升工作提供行动指引。二、制定依据《实施方案》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同时参考住建部修订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并结合滕州市前期......
发布时间:2025.06.13
安全监管等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张波强调,镇有关部门及村级河长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压实“水安全、水环境”责任,切实落实好日常巡河、渠道管道维护、堤坝维护等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
发布时间:2025.05.31
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2.【部门规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
发布时间:202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