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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7587019电子邮箱:swwxbxck@zz.shandong.cn中共枣庄市委网信办2025年7月10日 高涛,南沙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在信息奔涌的时代浪潮中,高涛并非流量顶端的弄潮儿,却用网络为笔、责任为墨,在虚拟与现实交织的广阔天地间,精......
发布时间:2025.07.11
5月25日高新区兴仁街道,薛城区周营镇党政考察团来柴胡店镇“薛河梨乡”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工作。柴胡店镇党委书记韩建行,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素贤陪同考察。考察团一行到薛河故道风情园、沙庄村等地,听取了柴胡店镇关于“薛河梨乡”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情况介绍,详细了解......
发布时间:2024.05.25
染源。 12.对确诊病例刘某某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对刘某某5月29日至6月2日在青岛期间的接触者进行追踪。有关市要对密切接触者和5月29日、6月2日高铁同车厢旅客和乘务人员全部进行隔离检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其他一般接......
发布时间:2020.06.15
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的95%(即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其中2月1日至29日高于该标准收取的,应于3月31日前向用户退还差价或抵扣后续电费。按其他方式收取电费的,转供电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
发布时间:2020.03.04
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的95%(即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其中2月1日-29日高于该标准收取的,应于3月31日前向用户退还差价或抵扣后续电费。(二)按其他方式收取电费的,转供电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
发布时间: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