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条 用时0.012秒
司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张宁支付经济补偿金3522.45元;四、被申请人滕州市硕金运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张宁支付垫付款1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如有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1.06
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填写《支出事由审批单》并列出预算,经办事处党总支、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同意后方可挂账。村干部垫付款不得计息,其他借款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2倍,否则谁借款谁偿还,不能进入集体财务账。截至2018年3月底前发生的负债行为,以银行同期基准利......
发布时间: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