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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三、切实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
发布时间:2024.07.18
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三、切实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
发布时间: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