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季气温回升快,春耕生产、踏青游玩活动增多,临近清明节,林区祭祀用火行为骤增,加之大风天气多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我市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为有效预防林区违法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知法守法,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防火期内严禁实施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不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在森林防火区烧荒、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和实施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自觉摒弃烧纸点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习俗,倡导文明祭祀,采取鲜花祭祀、植绿祭祀、扫墓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方式寄托哀思,自觉落实集中焚烧措施,配合防火工作人员加强祭祀用火管控,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强化责任意识,人人主动参与。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患未燃、从我做起”的森林防火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自觉配合防火人员工作,对林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主动劝诫制止,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文明祭祀的践行者。
四、科学有效应对,确保自身安全。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火灾,要紧急安全避险,切勿盲目扑救,并立即拨打消防救援电话119或就近向村、镇报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得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筑防火安全屏障,共建多彩森林枣庄,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日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