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殡葬领域专项巡察。3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整改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大方面11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已有4项整改到位;5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2项未整改完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逐项研究反馈问题,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
二是统筹推进整改部署。主持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五个关键整改环节,将整改成效纳入干部考核体系。通过建立“一票否决”机制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周调度整改进展,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带头深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会,带头查摆自身在思想认识、理论学习方面的不足,带动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全系统形成学用结合、以学促改的良好氛围。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落实殡葬领域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
(1)针对“全局意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领会殡葬工作的政治属性和社会意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将殡葬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学习-部署-督导-考核”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殡葬工作与自然资源管理同部署、同落实。三是深化业务融合。于6月23日组织全系统学习《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将殡葬设施用地规划、审批监管等职责明确到具体科室。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殡葬用地管理,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2)针对“对殡葬领域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包抓、科室联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将殡葬设施监管纳入《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要点》,编发《自然资源与殡葬管理法规汇编》,组织专题培训3场次,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殡葬设施摸排工作。1月20日,根据上级印发殡葬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通知,扎实做好殡葬设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殡葬设施清单及其四至范围为准开展殡葬设施违法违规问题排查,确保问题摸排成效。同时,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的通知》要求,设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国土执法办公室,统一行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做到违法行为发现更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反应更迅速,推动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机制,构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在全程”的自然资源监管新体系,有效遏制殡葬违法占地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具体处置工作中,严格执行《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按照市工作专班要求,分类处置,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2.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强,落实殡葬领域工作要求不坚决。”问题
(1)针对“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工作落实‘上下一般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精准识别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领导同志带领业务科室开展殡葬涉及规划、用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相关检查、调研活动20余次,到镇(街)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识别殡葬问题风险点,破解一刀切地执行政策;二是分层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要求,村居根据公墓审批、建设、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处置措施,镇街做出意见建议,按照市工作专班要求统筹推进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培训与指导,针对基层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在2月25日举办的自然资源系统全员春季培训班和3月28日、6月23日对业务科室、单位参加的专题业务学习培训中,重点对耕地保护、用地规划、土地要素保障、殡葬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殡葬管理方面监管能力和政策理解水平。
(2)针对“殡葬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重点锁定耕地、林地变化图斑中违建墓地高发区域,特别是针对上级通过山东省监测系统下发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疑似建设墓地的图斑,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生态红线管理规定,督导相关镇街彻底整改、恢复植被,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联合民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聚焦“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建家族墓”“假借生态修复毁林建坟”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了对南沙河镇盛世金鼎公墓、大坞镇凫山生态陵园(龙盘公益性公墓)、木石镇西荒村吉山福园、羊庄镇西辛庄村南山魏某涉嫌非法建墓线索的土地性质套合认定与现场核查,确保线索处置到位。三是强化基层巡查与线索移送机制,自然资源所排查发现殡葬领域问题线索已及时转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效配合完成涉案地块的土地性质认定,为精准执法提供支撑;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南沙河镇上营公墓地类摸底,奠定后续处置基础。四是向11个涉山体镇街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林地资源的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新增违建墓地,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民政、镇街等部门做好殡葬类用地规划选址建设工作,科学规划规模、地点等,优先保障公益性骨灰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为群众现代殡葬新理念提供土地要素支持。
(二)“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殡葬工作重点任务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与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衔接不畅。”问题
(1)针对“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未能充分预测殡葬设施用地的长期需求,用地预留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先后于2025年3月27日参加枣庄市殡葬设施规划编制研讨会、5月10日参加滕州市专项规划座谈研讨会;二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就空间管控提出专业建议,强调选址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三是积极配合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选址论证工作,前期已完成龙泉殡葬服务中心、滕州市殡葬管理所搬迁等殡葬设施项目用地选址。目前,枣庄市民政局正在组织编制《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我局将持续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资料和数据支持,确保殡葬设施用地布局科学合理。
2.关于“殡葬设施违法用地现象较为普遍。”问题
(1)针对“市自然资源局对土地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用地审批机制。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分类供地:①经营性公墓采用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②城市公益性公墓采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③农村公益性公墓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对西岗镇小杨庄村等项目按照《全市公益性公墓“一墓一策”整改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待具备条件后,完善手续。二是强化技术监管手段。通过“空天地”监测系统完成违建墓地图斑整改,涉及西岗镇、龙阳镇等区域全部恢复植被。三是建立联合执法体系。配合查处违建,移交涉及殡葬设施问题线索,完成殡葬领域土地性质认定。2025年4月向11个镇街下发《工作提醒函》,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林地资源的日常巡查监管,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3.关于“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运转不畅,未能形成工作合力。”问题
(1)针对“协同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等制度,完善部门协作流程,制定《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殡葬领域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制度》。2025年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殡葬设施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市民政局转办的问题线索。二是强化执法数据支撑。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殡葬项目土地性质认定。2025年1月,向各镇街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问题摸排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建立民政部门提供的殡葬设施清单核查机制。三是完善长效监管体系。设立国土执法办公室统一行使执法权,构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在全程”的监管机制,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快处置。通过派驻执法等措施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的工作格局。
(2)针对“协同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落实落地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协作。2025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办公平台向民政局发送选址提醒函,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二是规划衔接突破。市自然资源局主动提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矢量数据,确保殡葬设施选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要求。目前正配合民政局开展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将批复后的规划矢量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体系。三是完善长效体系。结合《滕州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监督督办等方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三)“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整治殡葬领域问题缺乏主动作为”方面
1.关于“一把手”推动殡葬工作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破解难题的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三级联动”攻坚体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牵头成立工作组,将殡葬整治细化为“摸底建档-分类处置-生态修复”三阶段攻坚任务,对少批多建问题实行“规划核查-用地审批-依法整改”全流程管控。二是深化业务融合。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国土空间规划、森林湿地等业务科室开展联合调研,建立“规划-审批-监管”闭环管理体系。三是实施“靶向治疗”,推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历史遗留问题年度重点督办清单,充分发挥专项整改专班作用,将巡察反馈问题既做好当下改、又做好长久立。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殡葬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
(1)针对“在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时,没有针对殡葬领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受教育对象不作适当区分,缺少针对性和靶向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警示教育靶向发力。2025年4月7日召开全局廉政教育会议,聚焦殡葬领域违纪案件开展专项警示,对用地保障、监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强化针对性震慑教育。梳理近年违规占地建墓、参股经营等典型案例,分别于5月12日、6月23日组织全员专题学习。二是风险排查全面覆盖。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10日分两轮组织干部职工填报殡葬领域自查自纠表,实现全员覆盖且零违规。同步梳理关键岗位职责清单,系统排查廉政风险点,2025年1月17日至20日逐级开展“局长—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三级谈心谈话。三是长效机制刚性约束。将廉洁教育参与度、风险防控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对连续两次不合格者调岗;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廉洁风险防控责任落到实处、取得长效。
3.关于“工作主动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土地资源合理使用无法得到保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耕地执法监管。对5镇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整治永久基本农田违规建造坟墓行为。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施动态监测,建立耕地变化周报制度,对超过预警阈值的地块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二是推进违建拆除整改。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双清零”要求,对已确认的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并恢复种植条件。同步开展耕作层修复工程,确保复垦耕地达到农作物种植标准。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从严查处。三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耕地保护纳入镇街年度考核核心指标,优化“田长+网格员”协同巡查体系,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新建任何形式的殡葬设施。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性锤炼,持续聚焦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对当前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做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巡察整改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整体工作水平,切实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驰而不息、坚决彻底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并将在推动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上持续发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实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做到不见成效不松手,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严打未批先建、侵占耕地等违法行为,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与执法联动,建立问题会商机制,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从制度上堵塞各种可能存在的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自然资源工作不断提速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5512066;邮政信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学院路2516号);电子邮箱:gtzyj5512066@126.com。
中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6月25日
中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四届滕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