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气温逐渐回暖,嫩绿的草地、绽放的花朵,吸引着市民纷纷走出家门,游园广场成为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与此同时,来广场遛狗的市民也日益增多,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逐渐凸显。为进一步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连日来,示范区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活动。
在宣传整治活动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游园、广场、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通过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温馨提示》、面对面宣传讲解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民普及依法养犬、科学养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依法养犬、规范养犬,共同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同时,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及时对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让文明养犬成为社会共识,携手共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截至目前,已发放温馨提示360余份,发现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1起。
下一步,示范区大队将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力度,科学规范引导、依法履职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活环境。
滕州城管温馨提示:《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已经枣庄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广大市民树牢文明养犬意识,依法养犬、文明遛犬,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温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