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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圆满完成“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

时间:2026-03-09 来源:

为扎实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规范高效完成新发现文物核准认定,2026年3月5日至6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专家认定会,邀请文博系统内文物保护、考古方面专家,对我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察、集中审核和认定。

本次认定工作围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展开,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古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别。专家组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级审核情况,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一研判、详细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科学准确。专家组实地察看了木石镇粮峪村传统民居,柴胡店镇老君院村古井、簸箕掌村古井、老大庙村古井等新发现文物点。认定会上,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质询讨论,严格对照国家及省级标准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滕州市“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工作成效,指出新发现工作是依法将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纳入保护体系的基础步骤,建议尽快履行登记、公布等程序,逐步将价值较高的文物点遴选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下一步,我市将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体系,巩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性成果,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积极探索文物活化利用途径,让普查成果更多惠及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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