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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8 来源:

各镇街: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滕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

3、居住或长期工作在滕州市;

4、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推荐重点

1、侧重推荐第六、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

2、第一、二、三、四、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没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可以进行申报;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

4、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项目,应予以关注;

5、第一、二、三、四、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少数项目,虽然已经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但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

4、没有纳入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

三、申报名额

每个非遗项目的申报数量不超过2人。

四、推荐程序

1、申报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由本人自愿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

2、各镇街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

3、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对各镇街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入评名单,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通过社会公示、复核审批等环节,公布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

各镇街提出本镇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报告及清单(见附件1)。

2、传承人资料

(1)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各镇街作为项目的申报单位,提供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2)辅助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

六、报送形式

1、电子材料

(1)“申请文件”“传承人资料”的电子版;

(2)辅助照片5张(传承人工作照、传承活动照、作品展品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各镇街负责整理汇总本辖区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邮箱tzfybhzx@163.com。电子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审核不通过的,退回补交。

2、纸质材料

“申请文件”报送1份,每个传承人“传承人资料”报送2份。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

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善国中路龙门东行300米,原老电大院内)。

七、日程安排

(一)材料报送。各镇街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到指定邮箱tzfybhzx@163.com。

(二)材料审核。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接到各镇街报送的电子材料后,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对电子材料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所在镇街。各镇街根据反馈意见在2024年12月10前完成申报资料的修改工作并上报纸质材料。

(三)现场勘验。纸质材料提交完毕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工作人员将对申报传承人进行现场勘验,对于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专家评审。2025年3月1日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传承人名单,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五)结果公布。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拟公布名单报市政府进行公布。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镇街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2、做好信息公开,明确权利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及各镇街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

3、严格审核把关,保证材料质量。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材料报送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联系人:

王开泰15664500997

魏永坤18863253589

地址:滕州市善国中路黄山桥巷老电大院内

附件:

1.镇街(单位)申报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wps

2.第四批滕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ps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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