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定位,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问题, 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行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靶向破解突出问题,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滕州市某驴肉店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2024年11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依据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对滕州市某驴肉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该驴肉店经营的熟驴肉中被检出含有马源性成分。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食品采购环节,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完整记录并留存销售明细。为谋取高额利润,当事人故意使用生马肉煮熟后,冒充驴肉对外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违反市场交易的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结合案件调查过程中查明的违法所得金额、违法经营持续时间、社会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裁量,2025年7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720元,没收当事人经营的掺假掺杂的熟驴肉15kg,并处罚款65000元。
多维监管守护食安
日常检查排隐患。以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产品为监管核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针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围绕环境卫生、食品储存、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核查肉类产品进货渠道,要求经营者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来源可溯。

抽检投诉快响应。针对市场中易发的假冒牛羊驴肉、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质效,增强抽检靶向性与准确性。持续畅通12315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闭环处置”工作流程,确保线索核查不拖延、处置不缺位,坚决阻断、打击问题肉品流入消费市场。
行刑衔接强震慑。发现涉嫌假劣肉制品问题后,第一时间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严格遵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将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持续夯实与公安等部门协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体系,强化部门沟通,凝聚执法合力,以高效衔接、严打违法行为。

肉及肉制品安全健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化专项整治成效,严厉打击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违法使用“瘦肉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守护肉制品市场秩序与消费者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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