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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在市场监管局召开

时间:2024-03-20 来源:

3月20日下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九次会议在市场监管局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剑,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吕卫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杨国桢;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凡锋,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士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律咨询员刘慧洋、宋先伟,公职律师李政隆,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会议由吕卫民主持。

会上,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士柱宣读了《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质量发展科科长王素娟汇报了《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前评估报告》(讨论稿);与会人员围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评估报告》(讨论稿)发表意见,最终形成评估报告并逐一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陈凡锋局长作了发言,他表示,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滕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长质量奖的评选过程,为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提供依据,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培育新质生产力意义重大。一是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引领质量管理创新。二是树立质量提升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孙剑主任指出,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履行好立法协调小组职责。立法协调小组要主动发挥统筹抓总、加强研究和协调督促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要切实强化协调配合,全面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坚持质量效率并重、问题导向,积极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各成员单位沟通对接,全面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三要切实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文件出台贯彻落实工作。会后对《管理办法》尽快修改完善,文件出台后,制定具体的评审方案、评审通则和评审程序,并做好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监督,确保在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推动“强企、兴商、富民”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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