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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发放首张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优惠券

时间:2025-08-13 来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8月12日,滕州市成功发放首张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优惠券(机构养老类),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这一惠民政策在我市正式落地实施,为众多失能老年人家庭带来了福音。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滕州市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失能老年人的规模也在快速扩大。与自理老人相比,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工作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这给许多失能老年人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而此次消费补贴优惠券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将切实为这些家庭减轻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让失能老年人能够更有尊严、更有质量地生活。

据了解,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全国性重要民生政策,对滕州市而言,这一政策在惠民生、扩消费、促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补贴对象明确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这些老年人在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方面的服务需求。其中,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则包括在养老机构的长短托服务等。

对于部分老年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或者行动不便、不方便自行申请的情况,特别采用“上门指导+机构统办”的服务模式。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上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申请指导;同时,养老机构也会协助入住的失能老年人统一办理申请手续,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不会因技术门槛或行动不便而被排除在外。

自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来,市民政局行动迅速,扎实做好了养老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发布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接下来,市民政局将按照“机构先行”的原则,督导各养老机构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尽快申领到养老服务消费券。同时,市民政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尽快开展能力评估工作,力争将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消费券同步发放到位,全力将这一惠民实事办实办好,让更多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受益。


编辑 | 荆国力

责编 | 杜建伟

校对 | 刘  浩 赵恒飞 胡乐同

校审 | 王有成

终审 | 翟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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