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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政策问答(五)

时间:2024-12-12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促进科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人都包含哪些负责人?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主要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一般情况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负责人指的是该组织的院长、校长、所长或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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