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1日至10月30日,滕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6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中指出4大方面57项问题,我们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市民政局党组坚决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民政局党组通过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深刻剖析自身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认真抓整改、坚决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反馈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将具体问题逐一分解,由各负责领导认领,分期分批整改到位,确保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市民政局党组抽调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的精干力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干部作风整顿、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住漏洞,从源头上巩固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民政领域决策部署不到位,民政核心职能作用发挥打折扣”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学习浮在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10月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支部共开展53次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二是及时督促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4年3月18日,市民政局向住建局发函,协助提供排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情况,确保施工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市民政局。目前,已移交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16处,市民政局对移交后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登记造册,实施编号管理。三是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问题。移交后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并通过公开竞争、委托等方式,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2024年1月3日,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考察确定社区养老用房运营方。目前,正在对信华城等社区养老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资金扶持和税费减免政策。四是农村幸福院分类整改。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函[2020]134号)等要求,进行分类整改。(一)对设施、功能齐全的30处农村幸福院进行恢复运营;(二)对因集体无运营资金、拆迁或者利用率不高的幸福院,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由村(居)逐级向镇街政府、市民政局书面提出退出申请,计划退出的有10处;(三)通过论证,将幸福院增加幸福食堂(助老食堂)功能,有效改善农村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问题。
2.关于“党组履职担当、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问题。
(1)针对“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制定了社会救助行业监管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及时掌握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的工作动态。二是增加抽查频次,每年两次,每次按3%的比例对所有镇街入户核查;计划2024年3月末-4月初开展一次入户抽查,10月份开展一次入户抽查。同时加大督导力度,由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领导带队不定期到镇街督导社会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3月份组织民政科长和经办人员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计划4月份再组织各镇街经办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确保年度内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救助业务人员全覆盖,提高基层经办人员落实救助政策的能力;针对姜屯镇,2023年9月份安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点指导姜屯。四是加强低保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监测。2023年10月份召集各镇街召开动态管理会议,强化核对结果运用,结合入户调查,全面展开在保人员动态管理。同时,针对北辛街道、洪绪镇和南沙河镇,2023年10月份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带队到北辛街道、洪绪镇和南沙河镇督导。2023年12月底全市共清退城乡低保1789人。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对市殡葬管理所借入借出大额资金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2月,对“市民政局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三是对《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书记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于3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四是接下来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党组将坚决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深入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严格保证决策流程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确保决策结果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同时,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纪要资料的保存工作,确保各项资料能够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3)针对“顶层设计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31日,按照室字〔2019〕20号、滕编发〔2021〕45号和滕编发〔2022〕61号等三定方案、三优批复等文件的要求,印发滕民党组〔2024〕5号《滕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相明珠等同志职责分工的通知》,完成科室及人员调整。原11个内设科室,撤销人事科、调研中心、兼爱民政融媒体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信访办公室等5个内设科室,目前内设科室为6个,符合三定方案及三优批复。
3.关于“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有差距”问题。
(1)针对“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需用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三级养老服务体系的专项申请和调研报告,建立综合性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三级养老服务新格局,完善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已为2.3万名困难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分级探访服务,为1100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024年第一次入户服务已经完毕。二是通过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破解养老机构档次不高的问题。2024年3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印发了《滕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并下发到各镇街养老机构,要求各养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关于“公办市第二敬老院、市第三敬老院、市第四敬老院入住率不高”的问题。目前,正与第三(龙阳)、第四(木石)两处敬老院运营方协商沟通,寻找新的运营方,确保敬老院能够持续运营。市民政局也正在积极寻找合作方,解决羊庄镇中心敬老院的闲置问题。
(2)针对“督促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规定,督促机构合理合法的处理纠纷,家属对处理结果也表示了理解和支持。后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机构严格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涉及到执法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二是督促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定期举办培训,印发了《滕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引导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等8项养老机构服务行业标准,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所提出来的基本要求和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三是建立幸福食堂长效运营机制。在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10项惠民实事,全市建设100家幸福食堂(助老餐厅)。2024年新增农村幸福食堂100处,通过科学布点、扩大供给,让“幸福食堂”遍地开花。市民政局利用媒体平台加强对幸福食堂的宣传力度,同时各镇街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幸福食堂的好处。针对部分幸福食堂就餐人数少,缺乏资金保障,长期运营难的问题。市民政局向枣庄市民政局申请了第一批23家幸福食堂的建设补助资金,已到市财政局账户。第二批已申请15处幸福食堂建设补助资金。市民政局草拟了《关于推进滕州市幸福食堂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下发。《关于推进滕州市幸福食堂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在枣庄市级建设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滕州市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元,镇街配套3万元;运营补贴枣庄市补助1-3万元,滕州市财政再给予2-4万元的补助,确保幸福食堂长期运营。同时,鼓励村集体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幸福食堂的运营。
(3)针对“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体系运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枣庄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分类整改,针对全市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进行常态化督导,列入每季度对镇街民政工作的考核,同时,做好农村幸福院的退出工作,对因拆迁或者利用率不高、群众没有需求的幸福院,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由村(居)逐级向镇街政府、市民政局书面提出退出申请,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的全,用得好,留得住”的闭环工作。二是民生老年养护中心创办之初,设计养老床位为500张,因实际运营情况,实际使用26个房间52张床位。2023年8月,荆河街道民政科向市民政局递交了民生养护中心停止运营的书面说明。目前,该机构处于暂停运营状态。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更好的促进机构为老年人服务。三是关于荆河街道正和日间照料中心的问题。正和日间照料中心安排两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正和日间照料中心工作,确保照料中心正常运营,为满足老年人的文化、休闲、娱乐需求,现正在对正和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全面装修中,计划装修完毕后再增加一些健身器材、报纸、书刊、麻将桌等娱乐项目,以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前来入住。四是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经核查,该日间照料中心的牌子是北辛街道办事处文化路社区为迎接创建文明城市而挂的牌子,并未有实际内容,也未向市民政局备案。目前,已责令北辛街道摘除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标识牌子。
4.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有温差,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群众帮扶满意度排名不够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社会帮扶领导小组的调整,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了3名专职人员、7名兼职人员,开通专属热线电话5912349。二是2023年12月1日,顺利召开了社会帮扶工作提升暨2023年“善城暖冬”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系列活动会议,会上印发了《滕州市社会帮扶工作提升实施方案》《滕州市2023年“善城暖冬”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祥和过节;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兜底线 保民生”社会帮扶新闻发布会》,市民政、残联、人社、住建共同参加,向社会发布社会帮扶工作有关情况,回答各级媒体记者社会帮扶领域群众关切事项提问。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帮扶集中办理、宣传主题活动,在全市21个镇(街)部署开展了政策宣传、集中办理主题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政策宣传单页800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办理36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社会帮扶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四是开展2023年“善城暖冬”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系列活动,积极联系爱心企业慈善捐赠电暖气1381台,帮扶我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向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以及冬季期间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遭遇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群中御寒物资储备不足的家庭发放御寒物资1000套,保障其温暖过冬;发动志愿服务组织10余家,参与开展“善城暖冬”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次,服务群众3000余人次;开展困难群众取暖“户户到”摸排,共排查特殊困难老年人20356人,排查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2000余人,排查低保家庭6000余户,特困人员5800余人。五是滕州市在枣庄市2023年第二季度社情民意电话调查排名中获得93.25分,在枣庄市2023年第三季度社情民意电话调查排名中获得92.47分(参照2022年省满意度调查排名数据,我市满意度调查排名提升至全省第57位)。
(2)针对“适老化改造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以上问题,市民政局立即召集施工方,现场进行监督。经核查,荆河街道李凤英、王永良等7户的情况,施工方最初结合老人家庭实际情况,从专业的角度配置了改造设施,并填写了摸底表格。后期施工中,老人或家属按自己个人意愿更改之前定下的项目,以上更改,符合《枣庄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要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年龄、家庭困难程度和急需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实施先后顺序,优先满足最急迫的适老化改造需求;要坚持尊重老年人及家庭意愿,不得强制实施。更改后没有产生差价。二是开展适老化改造“回头看”。市民政局已经于2023年12月,发出了《关于对全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镇街、村居组织干部入户上门检查设施,引导老人及家属管好、用好各项设施设备。2024年1月11日,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带队到各相关镇街督导2023年适老化改造工程“回头看”工作。
(3)针对“救助热线作用发挥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排查联通、电信取消原因。根据枣政办字〔2021〕22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将民政服务电话12349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是向滕州移动公司发函申请停用12349号码。三是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召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就社会救助热线无人接听的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时间人员值守。同时,对救助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电话接听专业培训力度,切实做到来电不漏接、不拒接、及时接,同时还要提高工作人员对市民解答问题的能力,规范电话接听服务质量。
5.关于“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生活理念任重道远”问题。
(1)针对“实施殡葬服务费‘七不免’政策推动移风易俗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面向龙山村开展专项业务指导。2023年12 月,龙山村村委会修订了《红白理事会章程》并将抵制大操大办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2月底龙山村火化6人,无违反“七不免”情况。二是市民政局已将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纳入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计划于2024年清明节前,启动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全员培训,将修订红白理事会章程、纳入村规民约列入培训内容,发挥红白理事会在治丧服务过程中落实“七不免”政策,抵制大操大办的作用。截止2月底全市火化2090人,违反“七不免”政策情况6例。三是在2023年度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抵制大操大办已列入移风易俗考核内容。
(2)针对“推动绿色殡葬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室字〔2019〕99号)要求,每个镇至少建设公益性公墓2-3处,每个区(市)至少建设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全市建设公益性公墓38处。按照《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要求,公益性公墓按照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400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建设。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全市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与我市风俗习惯冲突,群众认可度不高,17处未投入使用,其中市级龙凤公墓建成602套,仅销售36套。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包括工程施工、购置墓碑、美化绿化等内容,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墓单位为减少损毁,根据已建墓穴使用情况,按照分批建设原则,逐步推进建设,出现规划面积与实际建设不符情形。三是按照《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9〕144号)要求,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益性墓地,充分利用荒山、荒滩、废弃地、贫瘠地、未利用地等劣质地,不得占用耕地,公益性公墓选址比较困难。四是积极大胆探索,结合滕州风俗,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在市级龙凤公墓探索“亲情式”葬式葬法,目前,正在积极推广。
(3)针对“殡葬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滕州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年)》,已纳入《滕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是结合本辖区群众需求、城镇化程度、丧俗改革等情况,经过16个镇(西岗镇、大坞镇除外)研讨,木石镇等6个镇有建设意愿,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殡葬服务站审批建设运营等程序,加强殡葬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
6.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4月23日至24日,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班,市民政局组织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全体人员以及街道分管领导、民政科长在民政局四楼参加视频培训。2022年6月9日,市民政局组织织收听收看枣庄市民政系统“干部上讲堂”培训班,此次培训内容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业务知识。2023年4月6日至8日,组织社区书记、优秀社区工作者赴东营参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注入新鲜的血液,确保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都有过强的素质,指导好选举工作的各项环节,并且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2)针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仍需探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出台《滕州市镇(街道)协商目录(试行)》《滕州市村(社区)协商目录(试行)》《滕州市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并指导基层认真落实。二是加强线上监督。利用山东省基层政权系统对村民议事协商、村务公开落实进行监督,落实村(社区)村民议事协商每季度上传系统不少于1次,村务公开每月不少于1次。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加强对村民议事协商、村务公开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将村民议事协商、村务公开列入民政业务考核事项。四是及时督导明王村对存在两处村务公开栏问题进行整改,明王村已将院内的村务公开栏迁至院外,并对村务进行及时、透明的公开。
(3)针对“指导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基层自治组织。二是抓好清廉村居工作。增强村级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及时上报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台账。三是对东七里沟村监委会成员张某某进行劝退。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流于形式”问题。
(1)针对“市民政局目前实施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仍为2017年制定,部分内容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相契合”问题。
整改情况:已与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室对接,参阅我市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并按照市民政局最新工作情况,删除了与民政局当前工作无关的部分,修改了部分老旧表述,增加了最新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2月份起草制定最新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4年3月7日印发滕民党组〔2024〕8号《滕州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针对“意识形态专题研讨停留在会议上、纸面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年中意识形态专题研讨方案,包含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专题视频学习等形式。二是将意识形态具象化,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落实意识形态精神,并弘扬传播正能量,开展民政相关志愿服务活动8场,参与人数48人,服务群众400余人。三是已着手撰写最新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目前已初步成型。
(3)针对“2021年、2022年市民政局党组未按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年中意识形态专题研讨方案,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已初步成型。二是《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纳入主要任务中的第6条,在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作为重要内容。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细则,包括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部门本单位宣传队伍建设的情况、事件处置与舆情管控一体化运行等;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惠民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得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分配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28日,枣庄市发文并拨付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00万元;2023年2月15日,市民政局向财政局申请该资金,目前,已经全部分配完毕。今后,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2)针对“婚姻登记窗口服务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在大厅前台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婚姻登记科副科长及以上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流值守大厅综合窗口,加强服务流程监管,对于出现的疑难及特殊情形及时介入,杜绝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发生。二是在建章立制和行为规范方面入手,完善婚姻登记科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部上墙,重新制作婚姻登记员工牌,工作时间全时段佩戴,提升窗口人员队伍的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模范带动作用。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调离窗口工作岗位,对其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在全市民政系统进行通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婚姻登记处主任王某给予通报批评。每月初对上月服务之星进行评比公示上墙,以服务典型带动全体员工服务热情。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号召全科室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四是坚持每天早会时对前一天行风表现进行点评,并将个人行风表现列入年度评先树优推荐考核指标。
(3)针对“助学救助工作不严谨、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对《枣庄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申请审批表》中“区(市)民政部门、区(市)慈善总会审批意见”加盖“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慈善总会”公章;并举一反三,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已制定《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助学救助流程。
(4)针对“没有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普及惠民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政策解读、流程说明视频12条,涵盖民政全部惠民业务。后续将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二是向局业务科室征集政策解读、流程说明类宣传报道信息12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善传媒、今日头条等多渠道广泛传播。三是制定下发投稿标准,明确约稿方向,要求各科室、中心、镇街提高信息报送中政策解读、流程说明比例,达到不低于50%,提高稿源质量。
2.关于“抓工作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1)针对“智慧信息平台的服务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12349”智慧监管平台负责“明厨亮灶”,实时远程监控养老机构和暖心助老食堂,强化养老机构监管,持续抓好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明厨亮灶工作,实现互联网+养老+监管。目前,全市20家养老机构全部连入12349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监控设备、明厨亮灶都可以查看。幸福食堂37家实现监控查看,4家新建的幸福食堂未接入,正在对未接入的幸福食堂监控及时接入。
(2)针对“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一阵风”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进一步修订完善《滕州市民政局制度汇编》,于3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加强对规范化工作的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局规范化建设水平。
(3)针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得过且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社会组织自愿参评申报,已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接收8家社会组织评估材料,并确定第三方机构评估。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对“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相关联合整治工作。实施分类整治,对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对有注销意愿5家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责令其向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注销登记;对5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将移交市行政执法局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3.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足,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存在个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6日,已将市殡葬服务中心累计从市妇幼保健院获得收入上缴市财政非税收专户。继续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市财政非税收专户。二是按照民办非企业注销程序,全力推进市殡葬服务中心注销工作。
(2)针对“对拨付的养老机构奖补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以上款项由山东海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24年2月分5次支付给施工方,以上款项全部支付完毕,目前不欠任何公司工程款。
(3)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于3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二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于3月4日在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开展市民政局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领学办公物品管理细则、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领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2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四是下一步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工作,市民政局党组将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深入研究决策。同时,将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款项支付,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社区服务中心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督促向社区服务中心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催还借款。已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快还款进度。二是加强预付款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杜绝个人借款事项发生,降低资金流失风险。目前已建立健全预付款相关制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款,严格落实预付款支付审批手续并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积极落实公务卡报销制度,预付款管理初见成效。三是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和费用控制,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减少资金占用,确保不出现新的呆账、坏账。目前已完善内控制度,定期核查盘点账实情况。每年末上报下年度预算支出,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表执行全年支出,计划、支付环节执行层层审核流程,规范预算管理。
(2)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对该项工作政府采购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批评教育。2024年度预算项目已申报至财政局审核,2024年以来,市民政局未进行过无年度预算、无指标的项目采购。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版)》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切实落实好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正规有序。
(3)针对“市慈善总会部分开支和救助物资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慈善总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救助管理制度,所有救助支出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常务副会长审签、会长审批签字确认后予以发放。二是慈善总会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救助流程和慈善财务制度,以更好的制度来规范救助流程,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出现。2023年11月15日,会长带领学习《滕州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2023年11月23日,常务副会长带领学习《滕州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滕州市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制度》。三是对慈善总会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审计公司对市民政局账目进行审计,计划4月底之前完成审计工作;2024年3月4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了办公物品管理细则、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等;2024年2月26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了预算一体化系统操作及绩效项目自评等业务工作培训;安排专人每季度到银行进行账务核对,2024年3月13日,财务工作人员到工商银行进行了账务核对。二是2024年1月25日,组织救助管理科、殡葬管理科的部门负责人及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在民政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财务报销工作专项整改会议,会议强调采购食品等物资时要由经办人提供购物清单,严格落实经办人签报销单、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的程序后方可进行采购,采购时须索取购买发票,据以入账供日后统计核查。
5.关于“固定资产‘重购轻管’”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固定资产已全部查明去向,按程序清点入库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认真落实《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等管理,动态更新固定资产状态,实现账物相符。同时科学调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办公设施设备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避免资产闲置或浪费。
(2)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民政局向市车管所申请按程序报废该车辆手续,车管所反馈该车辆所有人为事业单位,需按公车报废程序提交由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批准的公车报废审批表。经与机关事务局对接,因当时的滕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为非财政预算单位,该车辆未列入全市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不能按公车报废的程序处置。经咨询市财政局,建议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评估后拍卖或报废的方式处置该车辆,拍得钱款交财政局非税系统,并出具相关手续。该方案已于2024年3月7日经党组会研究并通过。随后向第三评估机构提交了车辆拍卖或报废的相关手续,目前已完成拍卖程序,拍卖公司已向市民政局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终结报告。下一步将报废处置费用交至财政局非税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全局车辆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针对“下属企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已将市正和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1月购买的荣耀手机一部、市利民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3月购买的直饮机一台,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已对民政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民政公司负责人分别对下属正和劳务有限公司、市利民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管理,学习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三)“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能压实”方面。
1.关于“‘一把手’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在履职尽责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用力不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宣传结构,提升宣传质量,增加政策解读、流程说明比例,制作政策解读、流程说明视频12条,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善传媒、今日头条等多渠道广泛传播政策解读、流程说明48条。二是加大对品牌宣传的筛选力度,多宣传接地气、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内容,2024年以来发布品牌相关信息、视频120条,编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篇画报一期,充分宣传流浪乞讨救助品牌“滕阳暖心窝”,突出品牌取得实效。三是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为18922户困难群众送去米面油,让困难群众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为解决好群众“一餐热饭”问题,深入各镇街调研幸福食堂建设5次,2024年以来,开业运营幸福食堂2家。为落实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职能,2024年共办理临时救助110户,151人,发放救助金29万余元;城乡低保新增383户,659人;特困人员92人。2024年3月19日下发《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大调研大推动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拟定于4月起,由局党组牵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根据调研中群众反应的问题,解决群众关切。
(2)针对“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方面不到位,压力传导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2月5日,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以“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点评,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二是2023年11月3日,按照全局范围内排查汇总局科室(单位)、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三是2023年11月20日,向市纪委报送局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台账。四是2023年12月27日,召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判机关各业务科室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滕州市民政局2024年年轻干部培养计划》,持续做好年轻干部培养责任、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等方面工作。二是2024年2月18日-2月23日,举办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能力作风提升培训活动,系列培训包括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殡葬改革相关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9月-2024年1月,持续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推进民政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全市民政系统上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更好地服务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大局。四是2023年8月以来,为两名干部职工开展职称评聘;帮助两名干部职工申请人才公寓。
2.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针对“人员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相关人员调离中层干部岗位,已联系教育局,填报《借调人员统计表》,按照清退计划妥善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将干部选拔任用纳入滕民党组〔2024〕9号《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畴,党组充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三是按照《2023年滕州市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简章》第八条管理服务之规定“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由民政局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工资”,市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将部分社区工作者调配使用,并不再收取镇街劳务派遣费。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下午,市民政局举办“保持政治本色 清正廉洁作表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市纪委监委派驻三组组长、一级监察官以《明底线勇担当做遵规守纪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为题进行了授课。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3月12日,组织各支部党员观看《廉政教育专辑》警示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是严明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与16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3)针对“党建品牌创建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全力推动党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委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社会福利中心党支部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小小微心愿传递大温暖”等系列活动。二是持续跟踪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福利中心支部“红心护航 相伴成长”、社会事务支部“优服务 惠民生”、民政工业公司“民政为民 暖心为民”党建logo设计完成,内涵逐步完善。三是拟定党建与业务融创工作机制初稿,及时与各基层党支部沟通,不断完善机制,主动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4)针对“未及时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滕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对非主观原因导致的工作失误的免除、减轻责任认定,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3.关于“党建引领不充分,基层党建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针对“机关党委党建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程序发展党员,将党员档案及时补齐材料,将其归档。二是2024年1月31日,对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就发展党员流程不规范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一次。三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党建业务培训班,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并下发了《滕州市机关党建实务手册》。四是及时在党支部微信群对支部业务进行督导,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抽查进行情况反馈。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截至2024年2月29日各支部“三会一课”上传灯塔在线活动共计65次,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3人次。
(2)针对“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力量薄弱、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基层党务干部,各基层党支部均配齐一名党务工作者,明确了老干部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二是2023年11月主题教育期间,为离退休人员开展送书送学上门活动,面对面为他们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与上级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将慈善医院党支部存在的实际情况如实反映,已注册山东省灯塔党建在线,支部活动、党费正常开展。
(3)针对“社会组织未能完全纳入党的领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工作中51个无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中有34个为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滕民发〔2020〕37号)中规定,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中央“党建脱钩不脱管”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党建职责。2024年3月25日,通过平台将《滕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向原主管单位又进行了下发,由行业部门进行党建管理。二是对剩下市民政局主管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47家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进行摸底,摸清党员情况底数。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
(4)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为各支部下发了《滕州市机关党建实务手册》督促各支部严格党费收缴、按时上交坚持把党费收缴管理作夯实工作基础,做到党费管理有理可依。
4.关于“机关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8日,已制定最新版《滕州市民政局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保障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二是2024年3月份已按照最新版《滕州市民政局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要求,严查请销假手续,对于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有科室主任、分管局长以及局长三方签字。三是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请销假工作,制作请销假专门台账进行实时更新。
(2)针对“部分内设科室之间存在职能职责定位不清,工作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印发滕民党组〔2024〕5号《滕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相明珠等同志职责分工的通知》,完成科室人事调整,按照三定方案成立养老慈善科(社会事务科)。二是2024年2月8日,将《滕州市民政局各科室职责职能征求意见稿》下发各科室征求意见,由于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冻结期间,暂时无法上会讨论;经过各科室充分酝酿讨论后,暂时按照征求意见稿执行。
(3)针对“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貌合形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按照《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滕州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滕编发〔2021〕45号),设置事业单位。二是市殡葬管理所其财政来源是自收自支,主要用于殡葬购油费用、殡葬车辆运费、殡葬设备维修等项目,所有殡葬项目费用都需要即时结算。一旦注销事业单位后,如使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零余额账户,无法完成费用及时支付流程。三是婚姻登记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已列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预算一体化管理,婚姻登记处公积金账户已更名为滕州市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人员医保已调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账户。婚姻登记处人员欠缴社保及职业年金,已进入支付审核阶段,完成补交后将人员调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保户。婚姻登记处零余额账户已向账户开户行提交变更银行零余额账户手续资料。
5.关于“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1)针对“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工业公司已经向市民政局局党组报备,并到滕州市其他国企单位进行学习,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按照整改措施落实完成。二是民政工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建立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民政工业公司通过不断地总结完善工作制度,推动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对制度进行优化完善。
(2)针对“白条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滕州市利民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付下乡评估劳务费已补开正规发票并完善账务;工作餐已按原渠道退还到滕州市利民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账户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已补开正规发票并完善账务;孝慈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遗体运送费已按原渠道退还到滕州孝慈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上;市民政工业公司报销加班餐已按原渠道退还至滕州市民政工业公司账户上。二是民政工业公司建立健全了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作开展有遵循,制度化、程序化、合规化。三是对民政工业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就白条入账问题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工业公司已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已返还劳务费。二是由民政局党组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发放和领取劳务费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发放和领取劳务费前,应当对劳务费的来源和用途进行核实,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对劳务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4)针对“社区工作者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政工业公司已与王某某通知,王某某已返还11月工资;葛某已于2023年12月18日书写情况说明,离职后2022年10月-2023年1月缴纳的社保金已经以个人名义返还到正和劳务公司账户。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离职人员必需到正和劳务有限公司提交离职申请书并签订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后方可离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重部署轻落实,部分整改不彻底、整改进度缓慢”问题。
(1)针对“党组发文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滕州市民政局公文办理制度》并录入《滕州市民政局制度汇编》。该制度于2024年3月21日提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印发《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发文管理制度》,加强公文收发管理,准确区分行政文件和党组文件,健全公章使用台账,严格落实公文办理制度,确保公文办理正规高效。
(2)针对“殡葬车辆监督管理不到位,强行搭售殡葬用品、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殡仪专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规定》已修改完善,驾驶人员已签订规范遗体运输承诺书。二是经过调研,结合滕州实际,起草了《关于依法加强全市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31日,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争取了意见并完成反馈意见的收集,待修订完善《通知》,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3)针对“违规出借资金仍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送函件,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其下属单位烈士陵园欠款问题。二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年初在预算一体化系统里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过程中从计划到支付都经过财政局各职能科室的层层审核,从根本上杜绝资金拆借隐患。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深入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后期跟踪,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入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思想认识、发展本领、履职能力上进一步提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是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民政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改善民生短板、激发经济发展动力的过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抓好督查,凝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切实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5888356;电子邮箱mzjzzrsk@zz.shandong.cn。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