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要求,4月18日滕州市民政局召开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暨“乡村著名行动”推进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由滕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有成主持,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人员:局机关单位科级干部,市21个镇(街道)民政科科长、有关科室单位全体人员。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有成宣读关于转发枣庄市地名委员会印发的《加强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绕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指出,颁布施行《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是落实国家《地名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的政策依据。要求各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会议强调,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是民政部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升新时代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地名利民惠民、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地名信息摸排登记,这是乡村著名行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化解“有地无名”“有名无标”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基础做实、做到位,才能为下一步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识设置等工作奠定基础。在命名更名工作中,要编制镇街级地名命名方案,多起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好地名,镇街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全市一盘棋。加强地名标识设置,提高地名标志覆盖率,加快补齐乡村地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补齐短板,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地名标识的指向作用。以国家地名信息库为依托推进乡村地名信息化。对乡村地区的地名要做到应采尽采、务求准确,特别是推进兴趣点进入商业地图,让乡村产业发展更加便捷地搭上信息化快车。目前省市已启动“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小程序,届时将通过小程序采集的数据全量进入国家地名信息库,并向互联网地图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会议要求,各镇街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善于沟通,整合力量再出发。坚持人民观点、依靠群众智慧力量,凝聚共识,保持定力和耐心,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出成效,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走深走实,为全市乡村振兴贡献民政力量。
编辑 | 王浩宇
责编 | 刘 峰
校对 | 刘 浩 姚 蕾 孔令元
校审 | 王有成
终审 | 翟华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