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患者本人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月标 准的2倍,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3、家庭财产符合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可不提供)等证件;②患者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号;③按规定填写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3、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4、服务流程:个人申请→镇(街)受理、经济核对、入户调查→拟确认公示→确认→发放确认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