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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5-06-19 来源:

6月18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孙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茂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国桢,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卫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祥磊,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强等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调研了柴胡店镇沙庄文化广场、北辛文化遗址附近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对柴胡店、官桥两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听取了《滕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介绍和制定前评估报告,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制定前评估报告分别发表意见。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6月10日至13日在枣庄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本次会议既是落实培训要求,也是对立法协调工作的创新探索,具有示范意义。会议创造了“四个一”:立法协调小组首次开展会前调研、首次在镇街召开会议、系今年首次小组会议,《滕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成为今年首个接受评估论证的规范性文件。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好方向关,立法协调工作要找准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的职责定位,始终在市委依法治市委的领导下,主动发挥统筹抓总、加强研究和协调督促作用,把服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稳定大局,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为我市现代化强市建设作贡献。

会议强调,要强化协同联动,把好质效关,精准聚焦市委要求、社会和群众需求,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牢牢抓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效这个关键,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工作,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会议要求,要深入宣传贯彻,把好落实关,文件出台后,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村公路管养政策,严格落实管养责任,切实做好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相关镇分管领导,企业代表、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律咨询员、公职律师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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