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把牢“能力提升关”。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聚焦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提升,累计开展教育培训79次、政策解读6次、以案说法2次、应急演练27次、知识竞赛1次,受教育人员5000余人次,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把牢“排查治理关”。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导作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聚焦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监管、聘请专家”隐患排查治理模式,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推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实现系统治理、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共派出检查人员488人次,检查企业233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94处,完成整改381处。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执法,把牢“履职尽责关”。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并通过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营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截至9月底,非现场执法累计检测车辆379万辆次;现场执法查处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章车辆1969辆次;监督卸载超限超载车辆1755辆次,卸载货物5.62万余吨。追踪处理“一超四罚”抄告669件,责令整改道路运输企业68家,责令停业整顿企业16家,预警45家,立案查处货物源头装载企业16家。
四是“信用+监管”动态联动,把牢“信用建设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监管能力。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科学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工作,并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信用奖惩措施,严格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招投标、评优表彰、市场准入限入等方面的运用,不断推动企业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