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筹措经费、加大投入,积极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实现了应助尽助、应补尽补。截至目前,共发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各类助学金(生活补助)3488.93万元,5945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保教费)4077.34万元,28241名学生受益;为3998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成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811.59万元,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供有力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