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推动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全力支持文化遗产修缮保护。拨付110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博物馆、汉画像石馆、王学仲艺术馆等文博场馆馆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5个,实现了对文物恒温恒湿的专业化保护。充分利用好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对龙泉塔、老县衙、王家祠堂等重点文物进行修缮,将文物保护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唤醒文化记忆,延续城市文脉。
大力实施文物安全防护。争取国家专项资金800余万元,实施完成了薛国故城、前掌大遗址、北辛遗址、龙泉塔4处国保安防工程。投入专项经费在全省率先组建文物保护巡查队,设立薛国故城前掌大遗址保护管理所,加强3处国保及周边古遗址的日常管护工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
着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投入46万元启动实施了鲁班锁非遗工坊建设、鲁班锁制作技艺保护、《鲁班传说》保护等项目,培养鲁班锁制作非遗传承人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