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公布了10个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我市成功入选。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由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综合评审确定。评审指标包括信贷、保险、担保3类7项指标赋分以及典型经验做法、创新经验模式和政策保障等2个方面综合赋分。省财政厅将给予示范县500万元奖补资金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金融创新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奖补等资金倾斜支持,人民银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再贷款额度。
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引导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涉农融资成本,强化担保增信支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示范模式和财金政策持续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