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阳镇河南张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公示
2025年1月,龙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龙阳镇河南张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绿盈张庄,多元共兴”为核心理念,旨在构建一个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二产冷链物流为驱动力,三产商贸服务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化乡村。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预测2035年,户籍人口为2355人,常住人口为1847人,户数为678户。
规划至2035年,河南张庄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195.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22.4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62.78%;林地面积为4.8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50%;草地面积为0.9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50%;湿地面积为0.0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9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97%;农村宅基地面积为26.9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3.8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0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教育用地面积为0.1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7%;商业用地面积为3.4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76%;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8.3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4.26%;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2.8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46%;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1.8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94%;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0.39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20%;铁路用地面积为4.5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23%;公路用地面积为3.8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96%;河流水面面积为12.1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6.23%;坑塘水面面积为0.38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9%;沟渠面积为0.0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其他土地面积为0.0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3%。
三、村庄规划:河南张庄村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打造成为以现代农业为核心,集冷链物流、商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乡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1日
通信地址:龙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662591028
龙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位置 |
建设 规模 |
投资金额(万元) |
实施年限 |
项目层级 |
所在行政区 |
产业项目 |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
村域西侧 |
2.15公顷(32.25亩) |
8000 |
2025 |
村级 |
河南张庄村 |
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 |
村庄东侧 |
0.66公顷(9.94亩) |
500 |
2025 |
村级 |
河南张庄村 | |
农用地整理 |
耕地复垦项目 |
村域北侧 |
0.03公顷(0.51亩) |
-- |
2025 |
村级 |
河南张庄村 |
公共服务设施 |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村庄内部 |
0.02公顷(0.3亩) |
10 |
2025 |
村级 |
河南张庄村 |
备注:建筑退距不宜小于5米(规划建筑物后退地界距离应严格保证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人防、工程管线和建筑规范等各方面的要求,为节约集约用地,可适当减少)。 |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内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07.99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21.0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有1处,面积为0.19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其中划定北沙河——小支渠(小清河故道)洪涝风险控制线25.37公顷,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3.86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作一类物流仓储用途2.84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10%;用作一类工业用途8.31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低于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7%;用作商业服务业用地3.43公顷,容积率不低于1.2。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版)。 (2)农村住房 ①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6.94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内供水近期由后十里铺村接入城区自来水系统供水,结合上位规划,远期将以龙湖水源地作为主要的供水来源。采取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村庄现状西南角内有两处污水处理池,污水就近排入北沙河,远期将接入龙阳镇镇区西南侧的污水处理站。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商业服务站、幼儿园、健身广场、公共厕所、卫生室等项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委会、卫生室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