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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龙阳镇河南张庄村、刁沙土村、小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时间:2025-03-13 来源:宣传工作岗

《滕州市龙阳镇河南张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公示

2025年1月,龙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龙阳镇河南张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绿盈张庄,多元共兴”为核心理念,旨在构建一个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二产冷链物流为驱动力,三产商贸服务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化乡村。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预测2035年,户籍人口为2355人,常住人口为1847人,户数为678户。

规划至2035年,河南张庄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195.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22.4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62.78%;林地面积为4.8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50%;草地面积为0.9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50%;湿地面积为0.0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9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97%;农村宅基地面积为26.9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3.8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0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教育用地面积为0.1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7%;商业用地面积为3.4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76%;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8.3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4.26%;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2.8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46%;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1.8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94%;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0.39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20%;铁路用地面积为4.5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23%;公路用地面积为3.8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96%;河流水面面积为12.1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6.23%;坑塘水面面积为0.38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9%;沟渠面积为0.0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1%;其他土地面积为0.0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3%。

三、村庄规划:河南张庄村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打造成为以现代农业为核心,集冷链物流、商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乡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1日

通信地址:龙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662591028

龙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

类型

项目

名称

位置

建设

规模

投资金额(万元)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所在行政区

产业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村域西侧

2.15公顷(32.25亩)

8000

2025

村级

河南张庄村

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

村庄东侧

0.66公顷(9.94亩)

500

2025

村级

河南张庄村

农用地整理

耕地复垦项目

村域北侧

0.03公顷(0.51亩)

--

2025

村级

河南张庄村

公共服务设施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村庄内部

0.02公顷(0.3亩)

10

2025

村级

河南张庄村

备注:建筑退距不宜小于5米(规划建筑物后退地界距离应严格保证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人防、工程管线和建筑规范等各方面的要求,为节约集约用地,可适当减少)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内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07.99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21.0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有1处,面积为0.19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其中划定北沙河——小支渠(小清河故道)洪涝风险控制线25.37公顷,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3.86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作一类物流仓储用途2.84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10%;用作一类工业用途8.31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低于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7%;用作商业服务业用地3.43公顷,容积率不低于1.2。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版)。

(2)农村住房

①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6.94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内供水近期由后十里铺村接入城区自来水系统供水,结合上位规划,远期将以龙湖水源地作为主要的供水来源。采取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村庄现状西南角内有两处污水处理池,污水就近排入北沙河,远期将接入龙阳镇镇区西南侧的污水处理站。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商业服务站、幼儿园、健身广场、公共厕所、卫生室等项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委会、卫生室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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