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本市动态 > 乡镇街道 > 姜屯镇

《滕州市姜屯镇大洪疃东村、大洪疃西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规划公示

时间:2025-03-05 来源:

 2025年2月,姜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姜屯镇大洪疃东村、大洪疃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洪东村、洪西村资源差异为基础,打造“高效农业协同发展区”,形成“一村一特、互补联动”格局。洪东村聚焦现代农业示范(高附加值农业、绿色循环农业),洪西村深耕传统种植提质增效(土豆深加工、轻工业协同),强化两村“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融合。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预测2035年大洪疃东村户籍人口为1382人、大洪疃西村户籍人口为1705人。

规划至2035年,本次规划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343.5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40.6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70.04%;园地面积为0.8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为0.24%;林地面积为6.4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88%;草地面积为1.18公顷,占村域总面积为0.3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3.0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3.79%;农村宅基地面积为35.4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0.3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1%;教育用地面积为0.6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9%;商业用地面积为2.69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78%;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5.2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52%;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2.6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76%;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1.9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56%;广场用地面积为0.2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6%;公路用地面积为8.1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37%;水工设施用地面积为7.6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21%;特殊用地面积为0.8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24%;河流水面面积为8.2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40%;坑塘水面面积为6.9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03%;沟渠面积为0.3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9%;其他土地面积为0.2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8%。

三、村庄规划:洪东村与洪西村同属姜屯镇,地理相邻但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差异显著,其中:

洪东村:依托特色大棚种植、马铃薯、鸭养殖基础以及新格林、正德康城等农副产品企业支持,定位为“现代农业示范村”,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和绿色循环农业。

洪西村:发挥土豆种植传统和个体加工业优势,定位为“传统种植提质增效村”,推动土豆深加工与小型轻工业协同发展。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4日

通信地址:姜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011168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

类型

项目

名称

位置

建设

规模

投资金额(万元)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所在行政区

公共服务设施

老年活动室

村委会西侧

0.06公顷

(0.84亩)

50

2025

村级

大洪疃西村

产业项目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一

村域北侧

2.17公顷

(32.55亩)

2000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二

村域北侧

1.07公顷

(16.02亩)

1000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三

村域北侧

0.55公顷

(8.23亩)

500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花卉养殖仓储项目

村域东侧

0.18公顷

(2.66亩)

200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

村域东侧

0.21公顷

(3.08亩)

200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农用地整理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一

村域东侧

0.56 公顷(8.46亩)

--

2021

县级

大洪疃西村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二

村域东侧

0.23公顷

(3.48亩)

--

2021

县级

大洪疃东村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三

村域东侧

0.09公顷

(1.33亩)

--

2021

县级

大洪疃东村

耕地补充项目

村域北侧

0.03公顷

(0.40亩)

--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二

村域东侧

0.15公顷

(2.26亩)

--

2024

村级

大洪疃东村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一

村域东侧

0.27公顷

(4.06亩)

--

2024

村级

大洪疃东村

道路交通设施

村道路网改造项目

村域北侧

0.04公顷

(0.65亩)

--

2025

村级

大洪疃东村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87.4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217.05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有19处,面积为7.24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9.09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作一类物流仓储用途2.62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10%;用作一类工业用途5.23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低于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7%;用作商业服务业用地2.69公顷,容积率不低于1.2。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版)。

2)农村住房

本规划划定宅基地35.41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域主要供水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以及南水北调水、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农村污水采取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规划近期采取单村污水处理方式,远期部分村庄污水纳入集中污水厂进行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卫生室、商店以及饭店等,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点、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等项目与村委会合并设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委会、健身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