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姜屯镇人民政府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姜屯镇大洪疃东村、大洪疃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洪东村、洪西村资源差异为基础,打造“高效农业协同发展区”,形成“一村一特、互补联动”格局。洪东村聚焦现代农业示范(高附加值农业、绿色循环农业),洪西村深耕传统种植提质增效(土豆深加工、轻工业协同),强化两村“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融合。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预测2035年大洪疃东村户籍人口为1382人、大洪疃西村户籍人口为1705人。
规划至2035年,本次规划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343.5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40.6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70.04%;园地面积为0.8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为0.24%;林地面积为6.4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88%;草地面积为1.18公顷,占村域总面积为0.3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13.0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3.79%;农村宅基地面积为35.4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0.31%;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1%;教育用地面积为0.6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19%;商业用地面积为2.69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78%;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5.2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1.52%;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2.62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76%;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1.9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56%;广场用地面积为0.21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6%;公路用地面积为8.1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37%;水工设施用地面积为7.6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21%;特殊用地面积为0.83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24%;河流水面面积为8.24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40%;坑塘水面面积为6.97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2.03%;沟渠面积为0.30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9%;其他土地面积为0.26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0.08%。
三、村庄规划:洪东村与洪西村同属姜屯镇,地理相邻但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差异显著,其中:
洪东村:依托特色大棚种植、马铃薯、鸭养殖基础以及新格林、正德康城等农副产品企业支持,定位为“现代农业示范村”,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和绿色循环农业。
洪西村:发挥土豆种植传统和个体加工业优势,定位为“传统种植提质增效村”,推动土豆深加工与小型轻工业协同发展。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4日
通信地址:姜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011168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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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 类型 |
项目 名称 |
位置 |
建设 规模 |
投资金额(万元) |
实施年限 |
项目层级 |
所在行政区 |
公共服务设施 |
老年活动室 |
村委会西侧 |
0.06公顷 (0.84亩) |
5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西村 |
产业项目 |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一 |
村域北侧 |
2.17公顷 (32.55亩) |
200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二 |
村域北侧 |
1.07公顷 (16.02亩) |
100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农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三 |
村域北侧 |
0.55公顷 (8.23亩) |
50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花卉养殖仓储项目 |
村域东侧 |
0.18公顷 (2.66亩) |
20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 |
村域东侧 |
0.21公顷 (3.08亩) |
200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农用地整理 |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一 |
村域东侧 |
0.56 公顷(8.46亩) |
-- |
2021 |
县级 |
大洪疃西村 |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二 |
村域东侧 |
0.23公顷 (3.48亩) |
-- |
2021 |
县级 |
大洪疃东村 | |
永久基本农田落位项目三 |
村域东侧 |
0.09公顷 (1.33亩) |
-- |
2021 |
县级 |
大洪疃东村 | |
耕地补充项目 |
村域北侧 |
0.03公顷 (0.40亩) |
--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二 |
村域东侧 |
0.15公顷 (2.26亩) |
-- |
2024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一 |
村域东侧 |
0.27公顷 (4.06亩) |
-- |
2024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
道路交通设施 |
村道路网改造项目 |
村域北侧 |
0.04公顷 (0.65亩) |
-- |
2025 |
村级 |
大洪疃东村 |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87.4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217.05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有19处,面积为7.24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庄内林地、坑塘、草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9.09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作一类物流仓储用途2.62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10%;用作一类工业用途5.23公顷,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低于5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场所大于等于7%;用作商业服务业用地2.69公顷,容积率不低于1.2。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版)。 (2)农村住房 ①本规划划定宅基地35.41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7米,应体现现代康居特色,统一采用现代建筑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低于3米,次要道路后退不低于1米。村域主要供水水源来自城市供水管网以及南水北调水、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农村污水采取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规划近期采取单村污水处理方式,远期部分村庄污水纳入集中污水厂进行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会、卫生室、商店以及饭店等,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点、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等项目与村委会合并设置,不得随意占用其用地。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委会、健身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