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指数标准逐村逐项进行测评打分,并结合前期辖区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上报的自评分数及申请表,客观准确评价村级履职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围绕“五清”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