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根据省民政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健全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柴胡店镇召开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统计分析工作会议。副镇长陈海锋参加会议并讲话,各办事处主任参会。
会上,民政科张杰科长传达了枣庄市民政局等10部门《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发〔2024〕17号文件 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明确了本次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的服务对象、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阶段安排,尤其是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陈海锋镇长强调:要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可靠,顺利实现摸排统计目的。各办事处要结合人口统计调查和监测摸排数据,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年龄结构、分布区域等总体状况进行摸底。要坚持监测摸排质量。按照上级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环节步骤实施,确保监测摸排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