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12月3日,滨湖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镇党委书记何洪超主持会议。
会上,党委书记何洪超领学了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党委副书记吕士曦领学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党委委员、副镇长宋雪莹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领学了《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第十一章“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人大主席吴经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张裕昌等结合本职工作,围绕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分别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着力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滨湖镇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努力学懂弄通做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滨湖镇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沿着法治轨道稳步前行,不断推进滨湖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基层治理作为法治建设的最末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要健全自治、法治、徳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维护滨湖镇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