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3年第二、三、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已审核完毕,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如发现有不符合保障条件者请予举报,举报电话:市民政局5600229(负责收入、资产及车辆审核),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5566385、5572647(负责家庭成员户籍及住房情况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后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即具备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附件:
1.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合格情况公示.xlsx
2.2023年第二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不合格情况公示.xlsx
3.2023年第三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合格情况公示.xlsx
4.2023年第三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不合格情况公示.xlsx
5.2023年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合格情况公示.xlsx
6.2023年四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家庭资格不合格情况公示.xlsx
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