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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运山东·沿运河城市”跆拳道精英赛暨2026年滕州市跆拳道公开赛竞赛规程

时间:2026-07-14 来源:

一、指导单位

枣庄市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滕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滕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山东奥腾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滕州市中万国际广场

滕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滕州市中万置业有限公司及各参赛俱乐部

四、比赛地点

滕州市中万国际购物中心(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中路999号)

五、比赛时间

202683-4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队伍,学校、道馆、俱乐部及社团

2.参赛运动员持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4.参赛人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有心脑血管等先天性隐患者不得参赛(由于隐瞒情况参赛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参赛单位、参赛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和各级体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6.报到时运动员应交验本人身份证、体检证明、个人人身意外险保单以及本次竞赛规程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原件)。

7.参赛运动员参赛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出生日日期为准。

8.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体育赛事意外险(此保险中需包含该比赛项目)

七、竞赛组别

幼儿组202111日至20221231日出生(4-5周岁)

儿童组201911日至20201231日出生(6-7周岁)

少儿组201711日至20181231日出生(8-9周岁)

少年组201511日至20161231日出生(10-11周岁)

青少组201311日至20141231日出生(12-13周岁)

青年组201111日至20121231日出生(14-15周岁)

青春组:200911日至20101231日出生(16-17周岁

成年组:2008123118周岁以上)

八、竞赛内容

(一)品势比赛

1.个人品势比赛:分男、女组别

2.混双品势比赛:

3.团体品势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人组成

(二)竞技比赛

* 幼儿组、儿童组的最低级别参赛体重下限不超过2kg;少儿组的最低级别参赛体重下限不超过3kg
* 每个级别不足2人者,自动升至上一级别或上一组别。

(三)快腿竞速(个人项目)

(四)跆拳道舞(团体)

1.比赛队员人数3人—10人以内,不分男女。

2.比赛内容及规则:按照团体熟练度、团体表现力、技术准确性、音乐与动作的结合度、表现风格等为评判标准。重点突出技术、音乐、特效、编排、细节,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30秒,不得超过330秒钟,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7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裁判委员会同意。跆拳道舞比赛,须穿着道服,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3.参赛队伍自备音乐文件等所需材料。

(五)击破(个人项目)

九、竞赛办法

(一)品势

1.分设传统品势、自由品势

2.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品势竞赛规则

3.竞赛时长:

1)传统品势:个人、混双及团体比赛竞赛限90秒以内;

2)自由品势:个人、混双及混合团体竞赛限90100秒;

3)第一套和第二套品势间隔时间最少30秒。

(二)竞技

1.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竞技竞赛规则(三局优胜制)

2.竞赛时长:比赛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30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总分

1.计分所获成绩须为正式比赛项目,且参赛人数满足8人以上(含8人)

2.各参赛单位满足要求人员所获成绩积分总和为团体总分

3.竞赛取得8名成绩前分值

1)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

2)团体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

3)如项目名次并列第三/五名,则取并列名次总分平均值计入

(二)奖项设置

1.各单项、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舞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发证书。

2.设个人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3.设竞技比赛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4.设团体品势比赛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5.设混双品势比赛“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6.设团体总分奖,前八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个人项目混双品势、团体品势比赛,电子竞速比赛不参加团体总分排名,前 8 名积分依次为 97654321

7.参赛单位设“最佳组织奖”“最佳道馆奖”“金牌道馆奖”

8.竞技与品势比赛每人为一组,电子竟速、功力击破比赛为人一组。

9.设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10.设“最佳教练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裁判员

(一)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组委会审核、确定。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二、器材装备及保险

(一)比赛使用组委会审定的竞赛器材

(二)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运动员领奖时须着装整洁,穿着道服或运动服;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正装;

(三)竞技运动员参赛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参赛装备;品势运动员须穿着符合竞赛规则组别要求的品势道服参赛组委会提供电子脚套

十三、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

报名联系人朱俊卿19062798558(微信同号)

报名截止日期2026725

十四、经费

(一)参赛保证金:各运动队上交参赛保证金2000元,以保证各运动队在比赛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回。

(二)一经报名非大赛原因费用不退。

(三)申诉:本次比赛不使用录像审议,运动队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不同意见,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运动员及亲属提出申请不予受理,并交纳申诉费一千元,申诉成功退还一半,申诉失败不退还申诉费。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述内容进行审查,三十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决。

十五、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规定

(一)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竞赛管理工作和治理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各运动队须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和竞赛规则,参赛者不得无故弃权;

(三)若运动队在赛区出现违背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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