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读懂新修改慈善法的五大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读懂新修改慈善法的五大看点
看点一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统筹协调作用
此次慈善法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于推动慈善工作所担负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将促进各地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
看点二
规范慈善组织募捐成本
规范慈善组织募捐成本是此次慈善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此次法律修改将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并列列明。法条中规定,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应当“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等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
看点三
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
慈善组织存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的,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除对该慈善组织进行处罚外,还加大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追责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从业人员更好约束自己的行为,推动慈善行业内部形成自律共识。
看点四
建立健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
新修改的慈善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法条中规定,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看点五
强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在合作募捐中的责任
近年来,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现象越来越多。此次慈善法修改进一步强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合作募捐中的责任,明确其未履行责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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