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司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强化使命担当,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实施精准矫治、数字赋能、多元治理“三大战略”等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实现了零脱管漏管、无重大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助力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市司法局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打造全时空监督管理体系,印发《社区矫正工作协作办法(试行)》,规范执法办案,设立驻法院社区矫正工作室,成立驻社区矫正大队检察室,建立司法、公安网上联动执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收监执行。建设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基地,探索实施“望闻问切治”心理矫治模式,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体检,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实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心理体检全覆盖。坚持就业指导、就学扶持、困难帮扶,建立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健全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联动机制,共成立社区矫正小组876个,吸纳社会志愿者1056人,落实17名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帮扶。积极打造智能高效实战化阵地,优化完善市智慧矫正中心,并依托“山东智慧矫正”平台,共享滕州雪亮工程,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实时记录、网络传送、智能预警,跑出智慧矫正建设“加速度”。
市司法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政法专项编为主体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并成立了社区矫正大队及6个社区矫正中队,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运转和顺利开展。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检察院等部门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调研督查,有效堵塞了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漏洞。通过举行集中警示教育、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